事项名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具有本村户籍的村民.
三、办理条件:1、符合“一户一宅”,2、符合规划。
四、法定期限:资料报齐之后10个工作日
五、承诺期限:资料报齐之后7个工作日
六、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七、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证(或代办送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九、办事地点:竹溪乡便民服务中心
十、联系电话:0575-83930502
十一、申报材料:
1、建房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建房户户口薄复印件;
2、村民建房申请表(原件1份);
3、村两委会出具的“一户一宅”证明书(原件);
4、“一户一宅”审核表;
5、村民建房情况表(原件);
6、村民建房的规划图和拟建位置平面布置图;
7、村民建房用地预审表。
注:本事项详细标准请登录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查看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