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最低生活保障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个人。
三、办理条件: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家庭成员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四、法定期限:即办件
五、承诺期限:即办件
六、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七、办理流程:申请—调查核实—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发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九、办事地点:竹溪乡便民服务中心
十、联系电话:0575-83930502
十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
4、农村合作银行存折
5、照片
注:本事项详细标准请登录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查看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