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镇户籍的精神、智力残疾人,肢体一、二级残疾人,视力一级残疾人。
二、承诺期限:承诺件(30个工作日)
三、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上报→审批→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六、办事地点:竹溪乡便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电话:0575-83930502
八、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书面申请;
4.公示;
5.相关困难证明(低保证、困难证);
6.农商银行存折
注:本事项详细标准请登录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查看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