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就业援助对象确认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镇户籍,年满18-60周岁,下岗、失业、因病残长期失业人员
二、承诺期限:承诺件(30个工作日)
三、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确认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六、办事地点:竹溪乡便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电话:0575-83930502
八、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残疾人证
4.失业(下岗)证等
注:本事项详细标准请登录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查看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