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残疾人康复工程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镇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康复需求人员。
二、承诺期限:承诺件(30个工作日)
三、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上报→审批→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六、办事地点:竹溪乡便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电话:0575-83930502
八、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残疾证;
3.户口本;
4.相关困难证(低保证、困难证);
5.嵊州市残疾人康复工程适应指征初筛证明;
6.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申请表;
7.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服务记录表
注:本事项详细标准请登录浙江政务网(www.zjzwfw.gov.cn)查看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