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4日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下旬在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嵊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嵊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2019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有关选举事项;
八、票决2019年嵊州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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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5日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下旬在嵊州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列席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报告;
四、听取委员大会发言;
五、审议通过增补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的决定;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嵊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审议通过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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