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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事项——流动育龄夫妻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来源: 作者: 2018年12月28日 

具体详情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xsz.zjzwfw.gov.cn/)详查。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夫妻双方身份证

原件 一式一份

必要

夫妻双方户口本

原件 一式一份

必要

《浙江省居住证》或经查明已在黄泽镇申报居住登记

原件 一式一份

必要

(双方均为非我镇户籍的需提供)

结婚证

原件 一式一份

必要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原件 一式一份

非必要

(已取消)

书面承诺

原件 一式一份

必要

(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要对其登记的婚育情况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作书面承诺)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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