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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事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审核转报)
来源: 作者: 2018年12月28日 

具体详情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xsz.zjzwfw.gov.cn/)详查。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书面申请

原件 一份

必要

嵊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一式二份

必要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健康体检表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一份

必要

残疾证复印件

复印件 一份

非必要

(申请对象为残疾人时提供)

通告(第一次公示)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一份

必要

户主姓名的嵊州合作银行存折

复印件 一份

必要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户籍复印件

复印件 一份

必要

低保户申请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一份

必要

户主一寸近照三张

原件 一式三份

必要

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工资单等收入证明

原件 一份

非必要

(若发生此类情况时提供)

申请家庭成员的缴纳五金状况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复印件,车祸等事故赔偿判决书或协议书

复印件 一份

非必要

(若发生此类情况时提供)

具有法律赡养义务的子女但赡养支付能力有限,其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相关经济条件状况的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支出及收入证明

原件 一份

非必要

(上述证明无法提供或无法证明其经济状况时提供)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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