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切实规范我镇工程项目台账管理,根据国家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工期,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踏勘,并会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测绘及其原始记录,注意保存影像台账资料。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
(一)合同的签订程序: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前期合同和施工合同应由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人员审核。
(二)合同的管理责任: ①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同施工单位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②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财务结算拨款事宜。③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竣工等各阶段所涉及的工程资料,由项目经办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需要整理归档的主要工程资料有:
(一)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及批复;环境预测、调查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
(二)设计基础文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文件: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报批文件;技术设计;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
(四)征地、移民文件;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
(五)桩基、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施工文件;工程变更审批资料、签证单;其他现场管理的重要事项记录。
(六)项目竣工图。
(七)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总结;项目质量评审文件;各类专项验收文件;竣工验收会议文件、验收证书及验收委员会签字名册、验收备案文件。
(八)其他文件:项目照片、声像材料及项目建设过程形成的其他有长远保存价值、较高凭证价值和现实查考价值的文件。
四、项目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办事,把好工程设计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工程结算关,确保政府投资效益的提高。
五、项目实施期间,经办人应妥善保管工程资料,不得遗失;项目结束后,经办人应将工程资料立卷归档,经检查合格后,交档案室管理。如经办人员变动,应及时落实人员做好资料档案移交工作。
六、档案管理员应对各类档案登记造册,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外借;确需借阅时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做好记录,确保及时归还。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