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党的执政基础;黑恶犯罪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以来,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工作方针,先后扫除了一批黑恶势力、黑恶人员及“保护伞”,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荡涤了社会风气。
今年是扫黑除恶的攻坚年,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为实现扫黑除恶全面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现进一步向全市人民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包括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包括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操纵、实施“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直接参与、间接助长、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为将绍兴建设成为最具安全感的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或0575--89305110市扫黑办:0575-83793820(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市公安局:2755304615@qq.com市扫黑办:szszshb@163.com
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邮箱xnb96178@163.com进行举报。
嵊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