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是我市有限的水资源合理利用、合理配置,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的重大举措。做好这一工作对于缓解我市用水的供需矛盾,提高节水管理的水平、建立节水型城市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法规、依法管水
加强立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制定我市节水法规和相应的实施办法,出台与创建节水型城市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创建工作有法可依。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体制、完善机构
根据市编委文件专门设立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人员配置齐全;依法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组织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各街道要尽快建立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明确创建任务,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各用水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内部节水管理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合理配置管理人员,保证节水管理机构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编制节水规划
根据嵊州市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国家对城市节水工作的要求,已完成《嵊州市城市节水中长期发展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写,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四)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确保稳定的年度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0.5‰,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五)自备水管理
自备水全面实行计划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不得低于90%;机井建设审批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逐步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的计划,自备水供水量占城市供水总量的比重逐年降低。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六)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进一步完善工业、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医院、部队、学校等单位用水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使用按《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而设计的规范性报表,运用先进的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水平;各用水单位要按报表要求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内部数据采集方法和统计台帐,按时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修改、完善我市的现有指标体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指标体系,规范我市的节水管理方法,逐步提高指标水平,最终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
(七)实行节水“三同时”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八)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和节水器具推广
加强对节水器具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市场监督管理,搞好节水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推广,对现有用水器具进行更新改造。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
(九)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
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得低于90%。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十)提高节水科学管理水平
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有关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周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
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有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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