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中共嵊州市纪委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嵊市纪〔2019〕16号)和省、绍兴市关于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仙岩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对象
按照全面巡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历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辖区内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要求,对仙岩村等6个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开展巡查(详见附件1)。
二、巡查时间
2019年5月5日—6月15日。
三、巡查内容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重点是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害集体利益的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贪污挪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的问题;
4.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
5.违反《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及“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村级工程建设、大额物资采购、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6.违规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等问题;
7.搞家长制、一言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违反五议两公开程序的问题;
8.不配合、不支持或不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情况;
9.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涉黑涉恶,参与赌博、违章建房、非法“一户多宅”、信教、搞封建迷信等违法违规问题;
10.其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由镇党委领导,成立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协调相关线办抓好具体实施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方法步骤:
1.巡查分工。镇党委成立2019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对相应行政村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分组情况见附件3),镇党委巡查组一次一授权,巡查组至本轮巡查结束自行解散。
2.巡查准备。建立完善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各巡查组要广泛收集、梳理分析有关问题反映,充分借助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信访办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制定巡查方案,确定巡查对象、巡查重点。开展巡查前,要在被巡查的村公布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巡查方式等(巡查公告见附件5),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3.实地巡查。建立完善问题排查和初核机制,巡查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账册资料、现场踏看、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地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4.线索处置。建立完善问题交办处置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处理和销号管理。对违反作风建设、廉洁履职有关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接反馈给巡查村党组织,限期督促整改;对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5.反馈评估。建立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向被巡查村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将巡查情况向被巡查村进行反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评估。同时要根据发现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巡查工作完成后10天内,各巡查组将巡查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镇党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行政村要主动接受巡查监督、支持巡查工作,对标对表镇党委要求,落实巡查工作任务。村级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村委会、村股份经济董事会、村监委、各职能线办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2.关键工作步骤。各巡查组要召集巡查组成员会议,拟定本巡查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村党员大会进行巡查进驻动员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6);开展实地巡查;严格问题处置;巡查总结评估(工作安排见附件4)。
3.提高工作实效。巡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具体事、具体人,实施精准巡查。检查人员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切实提高巡查效率。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处置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典型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一反三,强化警示;对于普遍性问题,要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加强源头防控。
4.严肃巡查纪律。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不得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不得泄露巡查工作秘密,不得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对涉及的重要敏感问题不表态。对违反巡查工作纪律或未认真完成巡查任务、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5.严格报送情况。巡查工作由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巡查组要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巡查质量,按照巡查通知要求,及时梳理汇总问题线索。镇党委统一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处理意见,经对口纪检监察室审核和审理室审理把关后,落实有关问题处置。工作方案、问题清单、处置意见和整改情况均要及时报送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农村基层作风巡查计划安排;
附件2:镇党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2019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分组名单;
附件4:2019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安排;
附件5:巡查公告;
附件6-1:民主测评表;
附件6-2: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评价表;
附件7:仙岩镇巡查问题汇总表。
中共嵊州市仙岩镇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计划安排
第一批(2017年度):6个行政村
西鲍、严坑、大东、唐天竺、禹山、闹水。
第二批(2018年度):6个行政村
强口、王树、舜皇、谢家庄、仁村、桥石头。
第三批(2019年度):6个行政村
仙岩、新岩头、白岩、贤家、张溪、合溪坑。
附件2:
镇党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因人事变动和做好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镇党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金燕、沈传定
副组长:周嗣炀、赵樟森、何宏伟、张少雄
成员:童林森、魏津钧、傅秋明、黄苗华、周小南
蔡海云、马莉、屠晓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赵樟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屠晓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5:
巡查公告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仙岩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19年月 日—月 日到村开展巡查工作。
巡查主要内容为:了解掌握村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在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重点是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害集体利益的问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贪污挪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的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违反《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及“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村级工程建设、大额物资采购、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违规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等问题;搞家长制、一言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违反五议两公开程序的问题;不配合、不支持或不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情况;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涉黑涉恶,参与赌博、违章建房、非法“一户多宅”、信教、搞封建迷信等违法违规问题;其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被巡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巡查组有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联系人:联系电话:
寄信地址:
邮编:电子邮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
仙岩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