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需谨慎,在屏幕的背后,看似美好的“情缘”可能是骗子布下的陷阱。近日,嵊州籍男子李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女子王某,当得知王某工作稳定,收入可观,他便动起了歪脑筋。李某向王某谎称自己叫“赵勇”,就职于长乐司法所,还称一家三口都是公务员,自己还在嵊州有多套房产,以此骗取信任,与王某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巩固信任,李某组建“相亲相爱一家人”家庭群,将其“父母”和王某一家人拉入群中,但其实李某一人分饰三角,李某父母的微信均由其操控。他将找来的领导干部简介和获奖文书等信息名字栏篡改成“赵勇”发至家庭群,王某父母对李某发送的信息深信不疑,对李某这个“准女婿”也是甚为满意。
打好信任基础后,李某开始实施一系列的诈骗行为:以培训考试第一名、购买名画、吃饭没带钱等理由从王某及王某母亲处共骗得现金人民币1.6万元。经被害人报案后李某被抓获,因其有诈骗犯罪前科,需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李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某这次是“重操旧业”,两年前他已经因为诈骗受到刑罚。据了解,2016年9月,李某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吴某,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李某编造“李明”的虚假身份,用伪造的家庭及职业等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以处理事故、朋友借钱、缴纳租金等事由为幌子,从被害人及其父母处骗取现金。最终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缓刑。
检察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骗术,让人不得不防,通过网络媒介与陌生人交往时尤其要提高警惕,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在对方提出大额借款要求时要慎重考虑,避免人财两失。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证据的搜集和保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