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2日是浙江省第四个“见义勇为宣传日”,昨日上午,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暨见义勇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市设分会场。
会上,省人民政府授予徐祖根、刘文忠、裘国庆、胡雪根、金志平、林新志、曹中贵“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刘新停、陆永兴、胡孝钦、余书华、余学法、戴兆军“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记一等功;追授周锦勇、李安、梁峰“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狄广春、沈智卫、丁长明、陆起、季福民、姚永生“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追记一等功。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我省见义勇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见义勇为意识,坚定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会议强调,要打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更加需要发挥见义勇为精神的正能量作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的崇高品质,大力褒奖、真诚关爱见义勇为英雄,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尊重见义勇为英雄、争当见义勇为模范的浓厚氛围,让见义勇为在浙江大地发扬光大。发展见义勇为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注重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相结合,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承担责任、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见义勇为事业,让社会充满温暖、充满正气。
会后,绍兴市召开会议,传达省见义勇为大会精神,并对绍兴市19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进行了表彰。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见义勇为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见义勇为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增强见义勇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