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南山湖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06]927号)的文件精神,嵊州市南山湖森林公园升格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08年我市委托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的《南山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即将到期。兹由我局委托浙江省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编的《浙江南山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把该总体规划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2日。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给我局:1直接通过网络留言;2通过信函方式反馈(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18号,联系人:王飞高13858555329,邮政编码:312400);3通过QQ邮件反馈(联系人:袁科锋QQ 103918246)。
附件:浙江南山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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