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徐建役书记在《省政府袁家军省长关于“12.3.”污水罐体坍塌事故通报的批示》上批示精神及《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嵊市委办传〔2019〕79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元旦、春节,经研究,决定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20日期间(各领导自行安排)。
镇党委、政府领导,各领域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线办(中心)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网格员(检查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2.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
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
4.省考核组巡查暗访隐患整改落实及完成进展情况(蔡海云副镇长);
5.企业(经营单位)近三年安全生产台账资料。
四、其他事项
1.本轮检查务必不要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隐患务必做到闭环整改;
2.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附件2)于2020年1月20日前上报镇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