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5号)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嵊州市公共场所实施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的控制措施。实施范围包括宾馆、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未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异常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直至承担治安责任、刑事责任。
请全市人民知悉。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