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确保我镇火灾形势稳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防疫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绍消安委〔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疫期间火灾防控工作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至上”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督促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安全作为当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力抓好疫情应对同时,要统筹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做到防疫情与保安全两手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逐级压实各级各岗位管理责任。
二、深入开展村(居)民住宅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要把住宅火灾作为当前火灾防控重点,发动平安巡防员、基层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强村(居)民住宅防火检查巡查和家庭火灾宣传提示,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提醒居民做好“三清”(清理阳台、清理楼道、清理厨房)“三关”(及时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坚决消除家居火灾隐患。同时,要紧盯没有禁放限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严防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事故。
三、加强企业单位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
要针对企业单位逐步复工复产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加强研判分析,及时预警预告,强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防火灾事故。督促复工的危化品企业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产计划、开车保运方案,做好现场安全管理,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加大对工地复工的监督检查,严控工地用火用电安全,严禁违规动火作业,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工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特殊时期重点场所失控漏管;加强开学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对九小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
四、强化疫情防控涉及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服务指导
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观察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涉疫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主动服务,为其解决消防安全实际困难。涉疫重点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自主管理,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问题,严防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场所高效有序安全运行。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积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并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上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确保各类突发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要做好疫情期间灭火救援行动自身防护,确保安全。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