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
通 告
(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民政部、省民政厅、绍兴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为统筹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群众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有关祭扫活动
即日起,暂停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市民有关祭扫活动(除2019年清明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外);暂停各类集体公祭、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市天伦园公墓祭扫要求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自本告示发布之日起,天伦园公墓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除2019年清明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外)。
(二)开通网上祭扫服务。市民可登录越州祭祀网,点击“嵊州市天伦园公墓实景墓”或“免费建立纪念馆”,输入逝者名字,进入网上祭扫页面,通过线上献花、祈福方式,由实地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籍祭祀,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三)实施部分预约祭扫。预约对象为2019年清明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凭墓穴证进入墓园,每个预约号限入5人。
1.预约祭扫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8点起正式开通网上预约功能,符合预约祭扫的对象可进行预约。清明期间预约祭扫日期为3月24日至4月6日,每天提供8:00-11:30、13:00-16:30二个时间段的预约,预约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2.出入管理措施。进入墓园必须持《墓穴证》和预约号,每个预约号不得超过5人。入园口设立一米线,所有预约人必须佩戴口罩,墓园将对入园人员严格实施“健康码+体温测量”管理,入园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四)开展免费代为祭扫。天伦园公墓将在4月1日—3日由工作人员通过免费敬献鲜花等方式,为墓园内安葬的逝者亲属进行代为祭扫活动。
公墓服务热线83290399(天伦园一期公墓)、83591919(天伦园二期公墓)。
三、乡镇(街道)级、村级公墓祭扫要求
1.各乡镇(街道)、村要组织干部下沉到各公墓参与代为祭扫、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并在墓地入口建立检查点,落实“健康码+体温测量”管理。
2.各乡镇(街道)级、村级公墓单位要加强祭扫服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开展野外用火检查,积极引导绿色、文明、低碳、错峰祭扫。
3.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体埋葬点、散坟,各乡镇(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强化宣传,文明祭扫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积极宣传“丧事简办、生态安葬、居家怀念、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殡葬文明新风尚,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选择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文明节俭的方式,营造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市民政局设立清明祭扫工作办公室,落实专人值班(电话:83290443)。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并组织辖区内各墓地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