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 在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张凯
2020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三个年”“五个聚焦”“六个重塑”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全面护航“重要窗口”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779件,办结15048件(含旧存,下同),受理案件同比下降17%,一线法官人均办案273.1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保持良性运行态势。
一、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根本,忠实履行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嵊州建设。受理刑事案件564件,同比下降25.69%,审结540件,判处罪犯1032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160件190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41件259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审结毒品、赌博等涉“黄赌毒”案件66件227人,净化社会风气。审结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件15人,守护绿水青山。审结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案件8件8人,依法审结嵊州市司法局原局长马建铭受贿案,联合市纪委市监委组织24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民商事案件7579件,同比下降18.59%,审结7060件,涉案金额29.62亿元。强化民生领域权益保障,审结教育、医疗、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1489件。坚持情理与法理并重原则,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案件847件,调撤率75.16%,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189件。依法促进房地产、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案件466件。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9件,同比下降15.69%,审结17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违建拆除、环境整治等行政非诉案件40件,准执率100%,保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司法监督职能,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8件,败诉率11.84%。继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1次,出庭应诉率100%。
二、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充分发挥司法保民生、助营商、稳大局的作用。精准研判疫情期间司法需求,制定服务保障“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10条意见,为因疫情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提供临时解封、协调转贷3.2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裘鑫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入选浙江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
主动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定《深化“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健全服务企业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坚持中层以上干部走访联系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民营企业涉诉专题调研,精准掌握企业涉法诉求,编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38条》,引导企业家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发挥破产审判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作用,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工作规程》,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化审理,办结破产案件32件。
精准发力,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加压提速、挂图作战,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8件1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43人,提前完成扫黑除恶“案件清结”任务。全力办好王欢春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面对案情疑难复杂、辩护律师有发布言论干扰庭审倾向的压力,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网信、卫健等部门协作配合,庭审历时七天半,依法严惩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践行初心使命,全力提升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水平
推动机制融合,形成“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主动融入党政领导的社会治理一体化大格局,派驻速裁团队、调解团队入驻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市矛调中心),开展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简案速裁等工作,80%以上民商事纠纷通过市矛调中心分流过滤。选任退休法官成立“天平调解工作室”入驻市矛调中心,发挥专业优势进行纠纷调解和指导培训。全年共诉前化解纠纷1615件,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81.46%。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互联网诉讼服务,共网上立案8898件,跨域立案52件,在线调解813件,网上庭审278件。
保持常态长效,开创“切实解决执行难”新局面。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378件,同比下降13.94%,执结案件6604件,执行到位金额6.4亿元。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29项具体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创新“预曝光、预罚款、预拘留”三项预警措施,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长效机制,自动履行率53.33%,同比上升9.07%。加大打击拒执行为力度,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侦查23件27人,已判处刑罚3件4人。
坚持精准施策,打造“全面深化诉源治理”新亮点。梳理“占案件总量比例较高”的物业服务、买卖合同等12大类纠纷,开展类案专项治理,以类案治理带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模式,与税务局建立民间借贷案件利息征收协作机制,利用税收杠杆作用压缩民间借贷营利空间,累计征收税费58.63万元,民间借贷收案同比下降15.95%。各人民法庭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延伸拓展,推动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4家人民法庭收案呈下降态势。
四、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激发内生动力,全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深化司法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员额法官动态增补和退出机制,新遴选员额法官5人,退出5人,确保优质审判力量冲在办案一线。持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院庭长职责权限,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责必问责。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全院入额院庭长办结案件5430件,占结案数的55.97%。加强“四类案件”智能监督管理,依托在线监管平台纳入监管358件,实现监督管理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突出智能化理念,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按照办案现代化、办公无纸化、管理数据化的要求,大力推进无纸化办案,推动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无纸化立案率89.47%,电子送达率97.46%,七项考核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深入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实现公检法司互联互通,共适用单轨制办理刑事案件343件,审判反馈协同率和入矫执行协同率均达100%。
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建立重点质效数据周通报、月评估、季比拼制度,每月召开质效数据分析会,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追究瑕疵责任12人次,促进省高院“七升五降”核心指标不断优化。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疑难复杂案件研判机制,过滤案件420余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一审改判发回瑕疵率同比下降近一半。
五、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核心战斗力,全力打造与“重要窗口”建设相匹配的法院队伍
抓党建强思想,突出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思想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剡执先锋”“向日葵”等特色支部党建品牌,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绍兴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
抓素质提能力,全面增强履职本领。积极搭建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创设执行论坛、法官微讲堂,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280人次,加强对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流研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出台《关于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的若干规定》,建立青年干警成长档案,健全“传帮带”机制,加大人才梯队培养力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11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2篇案例分析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抓作风促规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精心组织“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专项治理,查摆问题834个,梳理共性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切实把问题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过程,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3项。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形成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监督“四责协同”的有效机制。
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4名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严深细实落实评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方位加强与代表委员、律师沟通联系,召开座谈会3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10件。
2021年,市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建一流法院、创一流业绩”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四个嵊州”建设,率先走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县域发展之路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高质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强涉企纠纷化解,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落细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不断优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质效,为我市营商环境提质进位贡献司法智慧。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按照降低行政案件总量、败诉案件数量、败诉率和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率的“三降一提高”工作目标,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嵊州建设。
二是围绕“高效能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着力书写司法为民高分答卷。以县域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查、防范化解,进一步加强与矛调中心职能对接,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多元解纷实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坚持“铁腕+规范”“强制+文明”“打击+教育”的思路,严惩违法失信行为。
三是围绕“加快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着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继续健全审判权运行体系、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严格案件审限管理,严把案件质效关,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积极构建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新模式,持续提高移动微法院、ODR、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平台等智能化系统深度应用,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努力把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四是围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将讲政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争先创优,把专业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推进干部梯队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引领法院事业发展的能力。坚持严管厚爱,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管好队伍、树好作风、立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