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平安绍兴
昨日上午,绍兴市委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讲话,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主持,绍兴市领导谭志桂、魏伟、陈澄等参加。我市领导徐建役、严钢、孙海荣、柴理明、裘建勇等在嵊州分会场参加。
贾宇在充分肯定绍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绍兴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赓续红色血脉,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加快构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在深入推进中央《意见》落地见效上走在前、作示范。
贾宇强调,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拉高标杆、砥砺奋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统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贯穿到检察工作始终。要以奋进的检察自觉谋发展,加快推进检察领域数字化改革,全力打通数据壁垒,畅通信息渠道,大力推动法律监督模式转型、系统重塑,为全省贡献更多绍兴智慧。要以积极的法治自觉强担当,在深化能动司法检察中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自觉主动作为、灵活高效办案,切实提升党委政府的感知度、法治同行的认同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马卫光强调,绍兴市检察机关要高标准推进法律监督各项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健全法律监督体系,深化检察领域数字化改革,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市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及时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合力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