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王某近日对调解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原来,王某通过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解员的调解,收到了第一笔调解获得的水电费,并与当事人方某握手言和。
“这桩租赁合同纠纷在8月初受理,我们通过4次协调,最终达成了7500元调解款,案件虽小,但意义重大。”参与该案的调解负责人张正良如是说。
王某在市区有自己的商业房产,长期以出租经营为业。2017年12月,王某出租给李某等合伙开设了一家健康养生馆,但由于经营不善,不到2年就转包给方某经营。“由于他们未签订租赁转让合同,且匆匆办理,从而造成当时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疏忽催讨。”王某说,初步估算,李某等人自开设健康养生馆以来到2019年年底止,共产生水电费3万余元,他只能向方某催讨,而方某拒不承认并据理力争。为讨回水电费,王某四处奔波,先后向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进行信访诉求,可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矛盾纠纷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今年8月初,王某找到了市司法局派驻市矛调中心“嵊里调”工作室的张正良、周东才和王仲兴等调解员,要求帮助解决。“受理后,我们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当时,王某要求方某支付3万多元水电费,方某一口回绝。”张正良等调解员也要求王某作出让步,但协调未成,双方不欢而散。
8月中旬,王某又来到矛调中心,这次他主动提出让步,要求调解员做工作,以2万元作结。考虑到方某自转让商铺以来受疫情等影响,生意一直疲软,于是张正良与方某协商,但没成,第二次协调又没有结果。
8月22日,王某向调解员张正良和周东才表示再让步,要求不少于1万元,这次方某表示愿意承担5000元。张正良由此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
在此后一个星期中,调解员们天天电话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的心结在慢慢打开。
8月31日,见时机成熟,张正良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这次双方异口同声表示,由调解员说了算,最终两人也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