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喜欢了,年轻时会去打野味,我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用了,但有时候会拿出来看看,擦一擦。”
62岁的屠某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爱好,一把“珍藏”了35年的火药枪让自己“中了枪”。
屠某从小喜欢枪支,30多年前,他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了一些零部件,自己组装了一支枪,私下还买了一些火铳药,灌到捡来的弹壳里,一方面是满足自己的喜好,另一方面也是想要猎取一些野味。后来我国出台法律,实行全面禁枪,并且面向普通公民收缴枪支。
“真的很喜欢,也怕上缴后被处罚,所以自己偷偷藏了下来。”屠某抱着侥幸心理并未将枪支上缴。之后屠某也不敢上山打猎,加上自己身体不好就一直将这把枪藏在家里。怕它生锈,屠某也会经常偷偷拿出来擦拭欣赏一番。
徐某和屠某有着多年的交情,年轻时,他曾跟着屠某上山打野味,因此一直知道屠某有一把自制枪。去年,徐某向屠某借这把枪,碍于两人交情,屠某就把枪借给了徐某,担心出意外,屠某也催促徐某赶紧归还。
近日,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屠某家中藏有枪支。4月18日晚,崇仁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上门进行检查,询问其家中是否藏有枪支。起初,屠某矢口否认,在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后,屠某承认自己的确藏有一支枪,并带领民警在他家的楼梯下拿出一支疑似枪支,于是,民警将屠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过鉴定,该疑似枪支各部件工作正常,可以装填并发射弹药,符合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枪支标准。
屠某、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大家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