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3月23日,我市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起。从案件类型看:网络刷单类4起;冒充客服类2起,引诱汇款类2起,快递理赔类1起,网络交友类1起,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类1起。从受害人年龄段看,25岁以下2人,25至40岁5人,40至60岁4人。
3月22日,杨某在一个微信群内看到一条关注*手视频领取佣金的信息,便添加了对方为好友。之后,对方向杨某推荐了“*钱”APP,称通过该APP可接刷单任务赚取佣金。于是,杨某下载了该APP,并进入一个刷单群内,之后在对方的指导下进行刷单操作。起初,杨某刷下几笔小额单后均顺利得到返还的本金。接着,对方称需要完成一个连单任务才能得到所有佣金。杨某便根据对方的提示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55000元完成刷单任务。转账完成后,对方称杨某操作失误,需重新充值刷单。杨某察觉到不对劲,怀疑自己被骗,于是立即报警,杨某共计被骗55000元。
网络刷单类诈骗作案手法揭秘
第一步:骗子通过网页、招聘平台、QQ、微信等发布兼职信息,以“零投入”“无风险”“日清日结”等为由招募人员进行网络兼职刷单。
第二步:起初,骗子诱骗刷单人员进行小额刷单,并返还本金及佣金获取信任,之后便诱骗刷单人员进行大额交易,等完成刷单后,便将刷单人员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