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绍兴首例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案。
2月2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剡湖街道某烟酒副食品店有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工作人员展开询问调查,现场清点涉嫌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硬币共计2149枚(2058枚5角硬币、91枚1元硬币),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店于2024年2月24日通过现金交易,将600枚5角硬币(第五套人民币)以420元出售,2月25日,又以微信交易分两次将1400个5角硬币(第五套人民币)、58个5角硬币(第四套人民币)、91个1元硬币(第四套人民币)以800元、206元出售,三次共计收款1426元,收取手续费共计306元。该店买卖流通总面值1120元的人民币,共收取1426元,违法所得为306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店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有人以收藏人民币为爱好,却不知买卖流通人民币是非法的。本案中,该店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是明令禁止的,如果情节严重,数额较大,根据具体情况甚至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切勿把收藏人民币与一般的收藏行为等同起来,忽视了法律对人民币管理的特殊性。如遇到一些不法商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人民币的未来升值空间大进行炒作,误导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群众高价购买,切勿盲目跟风,更要警惕伪造珍稀人民币的欺诈行为。一旦“买假上当”,请及时投诉举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