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外媒看嵊 | 嵊州网视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嵊州网视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社会文化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 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来源: 作者:嵊州融媒记者 费学军 2024年11月04日08:37:20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从1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那这一标准各地实施得怎么样了?对此,我市相关部门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近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嵊州公安、消防以及电动车协会等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店、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等地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家经销店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经销商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这些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的要求。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认真检查正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并现场询问经销商,在“新国标”实施后,他们是如何做好每一个销售环节,来确保“新国标”的全面实施。对检查中发现没有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立即要求商家停止销售,并作出相应处理。

  市五星钻豹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沈炎炯告诉记者,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更符合老百姓安全出行的需求,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出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活动,为老百姓选购更安全更舒适、更舒心的电动车。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等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同时,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据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钱黎丽介绍,新国标实施前,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对全市15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了宣贯培训,新国标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广大消费者能购买到安全、放心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编辑:俞露莎
嵊州发布微信公众账号
嵊州新闻网
《爱嵊州》APP
《今日嵊州》数字报
  延伸阅读
网上看《今日嵊州》
数字报纸首页缩略图
专题推荐
· 【专题】防御台风“普拉桑”
· 【专题】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 【专题】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 【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专题】嵊州“村越”
· 【专题】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
· 【专题】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 【专题】党纪学习教育
· “阔步迈向网络强国”互联网企业微党课
嵊州网视
国内要闻
浙江区域创新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4
经济大省挑大梁·民营经济新活力 低空经济如何蓄势“高飞”>>
“零和”还是“和合”
乌镇峰会丨抱团参展“互联网之光”博览会 集中展现浙江“王牌技术”
国际要闻
俄美首轮安全保障谈判预计于明年初举行
古特雷斯亲口确认将出席北京冬奥会开幕式
世卫组织:2022年必须终止新冠肺炎大流行
美国2021:拜登执政首年的“欲速”与“未达”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