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绍兴召开。这是我国首部关于越剧保护和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年11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越剧发源于嵊州,是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素有“第二国剧”之称,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条例》起草背景,解读了《条例》主要内容,围绕《条例》对越剧和绍兴地方戏曲的传承与保护,以及《条例》的宣传贯彻等工作进行了问答。
据介绍,《条例》包含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保障监督等五章,从法治层面着力解决当前越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值得关注的是,不同于其他地方类似条例,《条例》对越剧的保护从本土延伸至共生文化事项以及文化生态保护,提出支持建设越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等与时俱进的理念和规定。此外,《条例》对立法调研中各方反映的相关焦点问题也都予以回应,例如最为集中的“钱”和“人”的问题,《条例》均作出了相应规定。在资金方面,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在人才方面,设置了人才培育、解决职称的专项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