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门乡调解员为丰潭村村民化解了一起发生在20年前的山林土地纠纷。
2005年,村民黄某某承包村里的林地,并和村委达成协议,将通往该林地的老山路加宽,修路费用和沿途村民补贴由其承担。10年前,黄某某为保护该山路,在道路外栽种护路树。如今,相关土地涉及的3户村民认为,黄某某没有获得同意,擅自将树木种在自己土地上。双方由此发生了激烈争执。
贵门乡调委会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派出调解人员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听取双方意见,并与村干部实地查看争议土地和种植的树木。黄某某表示,当初拓宽道路,是为方便自己和整个村庄的村民出行,种植护路树也是为了保护拓宽的道路,在种树时没有仔细确认土地归属,误以为那是公共用地。其他村民则认为,自己的土地界限分明,不容他人未经许可就使用,黄某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土地权益,要求立即将树种移走,并给予补偿。
调解人员首先对双方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仔细查看土地的边界,同时向村干部询问这块土地的历史情况。据村干部回忆,护路树种植的土地确实超出2005年道路拓宽划定的范围。
调解人员据此对双方进行沟通调解。他们指出,黄某某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土地种树,是不合适的行为。同时也对其他村民劝说,修路种树从长远看是对整个村庄有益的,希望大家能从大局出发,给予一定的谅解。
经调解人员的多次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黄某某表示愿意将种在其余村民土地上的护路树在春节前移走,让大家过一个安心年。3户村民也接受了这个解决方案,表示不再要求补偿。
此事也提醒广大村民,在进行任何涉及土地使用的活动时,一定要先确认土地归属,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纠纷发生时,也应以理性的态度积极配合调解,共同寻求解决方案,维护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