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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张茹金
2007年12月14日09: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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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对1987年发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作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新《条例》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提高了税额标准,将现行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的上、下限都提高4倍左右。同时,为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还应当在上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再提高50%。二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三是从严规定了减免税项目,取消了对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四是加强了征收管理,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我市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有待省政府明确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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