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分析会
获得突破·柳暗花明
审查组的任务主要是对排查组排查出的重点对象进行审查,工作量相当繁重。由于摸排范围大,排查组提供审查的对象多,审查组每天基本上审查可疑人员30名左右,最多几天审查人数多达40多名,审查组同志夜以继日进行审查。到6月24日夜里,审查组民警审查可疑人员420余名。
6月22日中午12时,单父被带到审查组时,审查组的同志刚吃过中饭,正想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得知单某去向不明后,审查组的同志立即对单父进行审查。一开始,单父交代儿子单某刚打过电话回来已在广州打工,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审查民警并未轻易相信其交代,对其租住处进行搜查,并讯问其母,其母讲儿子在台州。单父撒谎,肯定心中有“鬼”。审查组的民警遂加大了对单父的审查力度,经过近5小时斗智斗勇的较量,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单父终于交代了其儿子单某(17岁,河南民权县)参与“5·30”杀人案后外逃的全部经过。
原来5月26日下午,单父看见单某带着一只包离家,之后一直未见他回家。6月4日,民警到莲塘村租房调查时,告诉他发生一起杀死3人的命案,并问他家中是否有人离家时,他才意识到儿子突然外出可能与该案件有牵连。他先用谎言骗过民警,后迅速联系单某的朋友,问到了儿子的联系电话。联系上单某后,在他的追问之下,单某承认自己参与杀人后逃到台州的事。第二天,单父急忙赶到台州,直接将儿子带到宁波开货车的弟弟处跟车,帮助儿子逃避打击。
审讯
真凶归案·法网难逃
由于嫌疑人单某随车流动,一有风吹草动就可能随时逃跑,专案组一面派出追捕组到宁波对单某进行抓捕的同时,一面对单父进行政策教育,最后,单父同意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单某。
6月23日6时许,在单父的说服动员下,跟车外出的单某下了甬金高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单某交代了5月28日凌晨,伙同蒋某(男,17岁,安徽临泉县)、杨某(男,18岁,安徽临泉县)预谋抢劫,杀死庞某一家三口,劫得香烟、现金等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的全部犯罪事实。当天上午,专案组派出追捕组赶赴台州路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将正在台州一网吧内上网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归案。经过一昼夜的工作,6月24日上午,另一犯罪嫌疑人杨某也在台州向追捕组投案自首。
经审查,3名案犯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
5月25日,蒋某和杨某从路桥赶到我市,在三江街道一网吧与单某碰面。当时,蒋某告诉单某一起去买辆摩托车实施拦路抢劫或飞车抢夺,但由于摩托车价格太贵,3人手头也没有余钱,摩托车没有买成。
5月26日上午,3人商量好去抢超市后,蒋某即带单、杨两人到忠铨村庞某的副食品超市及附近踩点。踩好点以后,3人就买来2把西瓜刀和一把杀猪尖刀,放进单某背包内。到了晚上6时许,3人带上事先准备好的背包,到超市踩点,由于当晚庞某在另一家超市搓麻将,3人在超市斜对面的公共厕所边等了很久未等到,便打算第二天再动手。
5月27日晚上8时许,3人先到超市看了一下,看到庞某在搓麻将,就到超市斜对面公共厕所等候,在公共厕所附近的路上,3人捡到了75元钱,就又折回超市,买来了啤酒、辣条、鸡爪、方便面、瓜子及一包红塔山香烟,在超市内玩起了老虎机。至晚上10点多,3人钱花完了,但庞某还在搓麻将,3人就出来,继续到对面公共厕所边等候。等到零时许,看到打麻将的人散了,庞某整好麻将将卷闸门拉下,3人就分好刀前去敲门。庞某把门打开,3人进超市后,单某站在卷闸门边,蒋某和杨某装作到超市的货架上挑东西,两人挑了些饼干、薯片到收银台付账。就在庞某转身的那一刻,蒋某从后面上去,在其腰部捅了一刀,杨某马上拉上超市卷闸门,单某也拿着西瓜刀冲了上去,庞某被蒋某捅伤后往卧室方向跑去,3人马上追过去,在超市厨房门口将其追到后,对他一阵乱砍乱戳。这时,庞某妻子赤脚从卧室里跑了出来,3人冲上去对她下手,庞某妻子很快倒在了地上。在此过程中,蒋某的手被单某误伤。杀死两人后,3人开始在超市找东西。找到卧室的时候,3人发现床上躺着一个孩子在不停地哭,因害怕孩子的哭声惊动别人,他们从超市货架上找来一个大透明胶带纸,将小孩口鼻及双手胶住,之后从现场找出现金、香烟,拔下插在卷闸门上的钥匙,出来将门锁好。
作案出来已是1点多,3人来到上杨村边高速公路旁的一条小河边,稍作处理后,走到一块空地里,坐了很长时间。然后往新昌方向走,在快到新昌的路上,3人拦了一辆出租车。上午6时许,3人从新昌客运中心乘车到路桥。蒋某租下一间房子,3人一起住了几天后,单父找到儿子,将单某带到宁波叔叔那儿。6月20日,杨某从蒋某租房来到路桥新桥镇父母租房。6月23日、24日,3人相继落网,“5·30”特大杀人案全面告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这3名残忍的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