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朱慧卿

制图:杨大昕
65.5%的人看好新拆迁条例能制约暴力拆迁
74.1%的人关注正在征求意见的新拆迁条例,其中30.6%的人甚至是“强烈关注”
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广泛征求民意,拟取代饱受争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1%的人正在关注新拆迁条例,其中30.6%的人甚至是“强烈关注”。
被拆迁方为何不愿搬离?71.4%的人首选“补偿过低,不合理”
北京市市民韩昭说,拆迁真正涉及的人并不多,但新拆迁条例获得这么高的社会关注,一是因为近年来拆迁纠纷甚至暴力拆迁事件不断,大家心理上不安;另外,看到拆迁补偿费一涨再涨,不少人抱着“了解行情”的态度——“因为没准儿哪天就到我了呢。”
“一般来说,年轻人都比较愿意搬迁,上了年纪的人不愿意动。”王菁原来住在北京三环附近,当时拆迁方提出补偿钱或者迁往通州。邻居中,年轻人觉得能换新房子挺好,老人们觉得去通州太远了,什么都不方便,而补偿的钱根本不够在同一地段买房。“开始邻居们都商量好了,谁也不搬。拆迁方后来提高了补偿条件,先搬的话拿到的补偿更多。于是一夜之间,大家全签了协议走人了。”
对于被拆迁方不愿搬离的普遍原因,此次调查中,71.4%的人首选“补偿过低,不合理”;65.8%的人认为是“房价高,合适房源少,再置业难”;58.1%的人表示“拆迁方态度蛮横惹人恨”。
接下来的排序依次为:城中心地价升值快,不愿轻离(54.6%);老房子价值评估不合理(50.0%);老房子就医、上学等条件优越,迁出后损失大(48.3%);没法回迁,工作生活不便(48.2%);越拆越远,交通成本高(47.2%);“钉子户”通常补偿高(36.7%)等。
“各地拆迁的方式大同小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连续5年来在北京、广州、河南焦作等16个城市做拆迁方面的调研。他发现,几乎所有的城市拆迁,都是通过提高补偿的赎买方式打破僵持局面,“但这没有可持续性,人们的欲望被一再满足后,城市生活的成本也会越抬越高。”
乔新生认为,居民不愿意搬离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城市规划经常修改,导致一些居民刚建了十几年的房子被迫面临拆迁,他们自然不太愿意;第二是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补偿款不足以在同等地段再买到合适的房子;三是不少人将老房子看作精神家园,有人就会说:“这里有我几十年的生活记忆,搬家就像魂儿被抽走了一样。”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看来,拆迁纠纷主要还是源于利益。他认为,公平的补偿首先要以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交易价为底线。而底线的参考标准仅仅是最低标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如果是回迁的话,至少应该换到相同大小的房子。如果货币补偿,最低标准应该考虑到搬迁到别的地方,整体生活质量是否有所下降等因素,在市场交易价格上向上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