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的意见参与不能是一个过场”
据报道,国家信访办2003年~2006年的统计发现,在接待的上访者中,近40%的人涉及拆迁。此次调查显示,多数人(65.5%)看好新拆迁条例的效果,认为其可以制约暴力拆迁行为,降低因拆迁导致的上访率。
王锡锌说,新拆迁条例对征收决定的正当性和补偿方案的公平性这两个方面,都有较大的强化作用,如果能最终确认并落实,暴力拆迁或对峙情况会相应减少。“但争议可能还是会存在,比如补偿是否公平合理等问题。”
有人认为,新条例看上去很美,但过分重视个体利益,若照此稿执行,地方政府将很难通过行政程序实施拆迁和建设,地方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会受到明显影响,最终还是会影响百姓的就业和生活。
对于这个观点,调查中,49.7%的人表示“有道理,应平衡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17.2%的人也认为新条例不可过于保护个体利益。此外,47.6%的人认为这个观点很荒谬,“个人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最终也会损害集体利益”;还有23.4%的人认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不透明,财政增减跟我无关”。
乔新生说,地方政府在实施拆迁和建设的过程中,有时确实有苦难言。拆迁必然面临对老百姓补偿的巨大压力,不拆的话,城市GDP又上不去,在目前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官位难保。所以只能在拆迁的过程中,尽可能地维护稳定,减少群体性事件。
“公共利益是以个人利益实现为前提条件的。”王锡锌说,具有不同主张的个人利益得到很好的安顿,我们才认为公共利益得到了很好的实现。所以,现在需要改的不仅是征收条例,还有官员的思维方式。在过去的思维中,管理成了核心,效率成了至高无上的目标,官员关注的就是权力行使得心应手。而现在,应该让民众自己决定什么是他们最大的公共利益,“如果个体利益得不到充分尊重,谈什么公共利益?”
据了解,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将于2月12日结束。截至2月9日中午,已有11822人参与了网上的意见表达。
王锡锌认为,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程序应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意见收集上来后,首先要让公众知道大家都提了哪些意见。然后,将这些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并向社会公布。最后,还要对意见公开处理结果,哪些意见吸纳了,哪些意见没有吸纳,为什么没有吸纳,要有理由。
“公众的意见参与不能是一个过场,而是有意义的,要真正起到建设性的作用。对公众意见的处理说明和吸纳反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我们期待国务院法制办下一步的工作。”王锡锌说。
2月8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情况,联系了国务院法制办。当天下午,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就专门致电记者,称各界意见目前仍在收集过程中,记者的一些问题目前尚难以回答。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月12日意见征求结束后,国务院法制办在春节期间会有专人负责意见的归纳整理,汇总完毕后再接受采访。
得知本报社调中心进行了有关的民意调查后,他表示国务院法制办会关注这项民调结果,愿意在此后的采访中就相关问题与记者做进一步交流和探讨。(记者 马明洁 李涛 王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