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在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应芙蓉
2009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9415件,办结9551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54%、11.14%,均创历史新高,民事调解撤诉率58.8%,一审民事息诉率93.97%,执结率94.61%,实际执行率66.56%。
一、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1.加强能动司法,保障经济发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292件;审结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等734件;审结金融、民间借贷纠纷等1346件;审结股权转让、股东出资纠纷等12件;集中审结绍兴地区涉舜皇茶业公司的系列债务案件99件;审结涉华泰印染机械、贝斯特实业、太戈服饰等公司的系列债务案件234件。
2.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65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104件;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案件190件;审结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经济秩序案件9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5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件。
3.加强沟通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共裁定准予执行252件,执结248件。
4.加强部门联动,破解执行难题。共执结民、商事案件3564件,其中执结农民工欠薪案件42批次。成立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法警执行中队。依法查处拒不执行等行为,全年曝光“老赖”258人,司法拘留95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维护群众权益
1.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45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03件。审结婚姻、赡养、继承纠纷等案件744件。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开设“诉讼绿色通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0件。妥善审结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等案件69件。
2.重视信访化解工作,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坚持院领导、机关中层干部轮值接访制度,及时化解一批信访老案。加强法院网站、院长信箱、投诉举报电话等平台建设,积极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
3.重视信息网络建设,夯实服务群众基础。全面完成数字法庭和看守所远程视频室的建设,率先在绍兴地区开展远程刑事审判,并制定《数字法庭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化操作流程,严格责任考核,推进数字法庭具体应用,提高庭审功效。
4.重视推进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强化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为盲聋哑及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41人次,为112名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为192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