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一起储蓄纠纷——
银行说,钱已经兑付了
储户说,名字不是我们亲笔签的
双方对簿公堂, 历经三次鉴定, 最终——
近日,三界镇沈家湾村村民孙秀娟的丈夫密孝槐,拿着一封已经写好的感谢信和一面锦旗来到了浙江盛久律师事务所,他说,一定要好好感谢替残疾人打赢官司的张文江律师。
原来,张文江律师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帮助一个残疾农民打赢了一场历时近两年的储蓄纠纷官司。
土地赔偿款没拿到手
一年半后才知早被冒领
孙秀娟是三界镇沈家湾村人,身有残疾。2006年7月,村里将土地补偿费发给了农民。按照规定,孙秀娟家可以得到1500元钱,但村里并没有将这笔款项交给孙秀娟,这样一来,孙秀娟和家人并不知道自己可以领到这1500元钱。
直至2008年3月,孙秀娟一家人才得知,村里发了这笔钱,并且是以三界镇某银行存单的方式支付给农民的。但是孙秀娟一家的1500元钱,被他人以她丈夫密孝槐的名义冒名领走了。
得知这个情况后,孙秀娟和丈夫密孝槐多次与该银行沟通。但该银行在承认工作失误的同时,要求孙秀娟作司法鉴定之后再来解决问题。
无奈之下,孙秀娟一家人被迫向嵊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他们认为,自己的钱被冒领,是因为银行方面疏忽导致被他人代签名而引起的,属于银行方面的失职,所以要求银行归还其1500元钱及利息。
三次鉴定终证明
名字并非原告所签
在法院受理本案后,2008年5月8日,银行方面提出申请,要求鉴定在土地赔偿款发放清单上的签名是否由密孝槐亲自所签。最终,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作出了鉴定结论,认为该清单上的签名是密孝槐所签。
孙秀娟一家听到这个结果大为吃惊。当年9月18日,孙家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
第二次鉴定仍然由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执行,但是结果仍然令孙家失望,该鉴定所在回函中答复,自己第一次的鉴定结果无任何问题。
对这个鉴定结果, 孙家提出了强烈的抗议,“他们在鉴定过程和鉴定结果上,存在着不少漏洞。”
之后银行方面再次提出重新鉴定,孙家同意了。 这次鉴定转交给了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执行。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清单上的签名并非密孝槐亲自书写。
当然,这样的结果,银行方面不能接受。
法院审理认为,汉博司法鉴定所是利用作比较检验,而且在取样本方面有错误。最后法院采信了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