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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限车是短期内不得已而为之
支持“限车令”的观点认为,这是短期内不得已而为之的计策。在现阶段情况下,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先控制拥堵程度,再从根源上下工夫来彻底解决拥堵问题。
“如果现在还不采取措施限制汽车数量,两三年后整个城市都要变停车场了,到时候更没有办法。”一位赞同限车令的人士如此表示。
事实上,控制小汽车数量也是国际上不少城市较常采用的主流方式。
为了缓解迫在眉睫的道路交通拥堵的矛盾,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先后实行了限制小汽车拥有量的政策。如新加坡政府于1990年实行按道路网新增容量控制年度汽车车辆增加的配额制度,通过每月举行一次车辆配额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欲购私家车或出租车者竞买“车辆拥有权”,获得汽车拥有权证之后才能购车,家用车和出租车拥有权证的有效期分别定为10年和7年。实行这项政策后,新加坡小汽车保有量的年均增长率从过去的6%降至3%。
丹麦的国家税收政策中规定,拥有私人小汽车所需缴纳的购置税税额大约相当于购车费的两至三倍,而且购置税税率随着汽车自重和发动机排量的增加而提高,以引导人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据悉,我国香港出于对实情的考虑,实行对汽车征收相当于车价40%至60%的首期登记税政策。此外,为了调控汽车出行生成的车公里总量,还按燃料油征收6.06港元/L的燃油税。这些交通政策的实施,使这座拥有近700万人口大都市的私人汽车拥有量不足35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