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市经济贸易局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管理和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经济贸易局。
2.组建市商务局。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市经济贸易局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市政府商贸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3.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4.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建设局规划、测绘、人民防空以外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建设局。
5.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挂靠市人事局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6.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明确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
7.组建市规划局。将市建设局规划、测绘、人民防空职责划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测绘和地理信息局牌子。
8.市统计局单独设置。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管理统计工作职责。不再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