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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长座驾闯红灯撞人调查:警车开道不违规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30日22:56:40 

 

监控录像  
 

14岁学生李小林被撞飞  

 

县长顾某某在车祸发生后,被簇拥着离开车祸现场去吃饭  

 

车祸过程截图

(左上图、右上图)2009年3月9日12时14分12秒,李小林骑车由南向北驶过路口,与第3辆中巴车相撞。
(左下图)12时16分32秒,时任邢台县代县长,现为邢台县县长的顾鹏图下车,在五六个人的簇拥下离开现场。
  (右下图)12时24分22秒,有人从肇事的中巴车上取下一块布,遮住了中巴车前的车牌。 记者来扬制图

  “代县长警车开道闯红灯”、“撞人后扬长而去”、“车祸发生后,两年来一次也没有去看过受伤学生”……近日,“河北邢台县长撞人”一事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县长受到网民强烈谴责。记者赴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进行调查,采访了事件中的多方人员,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面包车撞人后,县长扬长而去?

  2009年3月9日中午,一个由一辆警车开道的车队,在通过邢台市桥西区的一个路口时,车队中的第三辆中型客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将骑车人邢台市八中的学生李某某(时年14岁,未成年人)撞成重伤。当时,邢台县长顾鹏图也乘坐此客车。

  记者采访了参与事故处理的邢台市交警支队民警刘同振。他说,这车不是县长的,他当时也没有开车,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只涉及事故的双方,不涉及没有受伤的乘客和其他人,“县长作为乘客与这个事故没有关系”。

  2009年3月17日,邢台市交警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中型客车的邢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司机张运波负全部责任,邢台市八中的学生李某某不负此事故责任。

  记者调看监控录像显示,12时13分57秒,一名交警出现,指挥路口交通;12时14分12秒,事故发生,司机下车抢救;12时15分08秒,车门打开,23秒时车上下来两人走向被撞人;12时16分16秒,出租车拉着伤者离开;12时16分29秒,一名披着外套的人下车,和几个人一起离开现场。

  这段时间县长在车上,没有下车参加直接救助行动,这是让公众大为诟病的地方,那么当时他在干什么?

  “事故发生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救人。”顾鹏图回忆:当时我让司机第一时间下车救人,然后问最近的医院在哪里,有几个同志告诉我是邢台市三院。由于司机下车的时候没有打开自动车门,一个同志试了试,没有弄开。邢台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海平来到司机位置,不知道怎么就打开了。

  顾鹏图说:“车门打开后,我赶紧让两名同志下去拦出租,送伤者去市三院。然后我又和邢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联系,让他带钱马上赶到市三院办理住院手续。我把这些事情安排好之后,才下的车。”

  监控录像显示,县长下车时,伤者已经被出租车拉离现场。顾鹏图说:“由于呆在现场已经没有什么作用,我就改用其他交通方式离开,继续参加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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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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