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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满月 各地公安执法由高压趋于常态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08:42:45 

快速侦查规范执法

 


丹棱交警5月3日查获宿仁训(右一)的现场图像(视频截图)

5月25日,四川省丹棱县交警大队收回对该县某副局长“因公醉驾”的行政处罚,改以刑事拘留,提起公诉。在媒体的监督和舆论的关注下,“因公醉驾”等“特权醉驾”并未逃脱法网。

但几起类似的案件却引起社会民众的疑问:面对醉驾,公安机关能否规范执法?

李文胜介绍说,成都交警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一旦发现涉嫌酒后驾车或者醉驾,在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的同时,还要求两名以上交警执法,要带当事人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鉴定,并要求执法全程录像。

据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潘春吉介绍,葫芦岛市此前专门组建了负责处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大队,对醉驾嫌疑人进行讯问,对医院抽取的血样送往刑警物证鉴定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而现场的执法全过程,交警部门都会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当事人及交警的合法权益。

据李文胜介绍,在执法程序方面,成都市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主动和当地的检察机关、法院接触,增加沟通,形成了联动机制。

“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求快速侦查,快速办案,并和检法机关相互配合,保证程序上的规范合法。”李文胜说。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柯良栋表示:“‘醉驾入刑’后,杭州也查处了一些以身试法的醉驾者,杭州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去办理这些醉驾案件。证据收集要尽可能地完备、全面、客观。”

编辑: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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