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撤职”不代表问责不到位
据了解,按照15号令的规定,应该对4种土地违法行为进行问责,这4种情形包括:“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具有这4种情形之一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早在去年12月16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京约谈土地违法严重的12地市政府的一把手时,社会上就预测可能会有地方政府负责人被撤职。
但是,在今日公布的土地违法问责结果中,并没有出现被撤职的情况。对此,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没有作出撤职的处分,关键是违法程度还没有到该撤职的程度。
他说,如果违法批地、用地真到了该撤职的程度,那么,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绝对不会姑息,会坚决依照15号令给予这些地方政府负责人撤职处分。
这位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尽管没有干部在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问责中被撤职,但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对问责的工作做到了实事求是,“两部确实是动了真格的”。
2010年度问责对重点工程不手软
在公布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问责结果的同时,国土资源部今天还对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问责工作进行了部署。
贠小苏说,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出现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包括:2010年度首次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全覆盖检查并部署开展问责,同时,首次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依据,并与全国163个重点矿区遥感检测相结合,而且约谈范围有了变化,除了对存在土地违法行为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要约谈外,2010年度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地区也要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据贠小苏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发生违法用地2.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3.6万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5.1万亩,东部、中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了12.5%和1.2%。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了50.6%,全国土地管理和执法形势总体向好,但西部地区违法用地现象出现反弹。
对于2010年度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问责工作,贠小苏说,要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问责。各地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现象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该查处的要依法查处。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要履行好报告职责。对于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用地要坚决依法依规管地、用地。
“责任追究落地为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画上了一个句号。”徐绍史说,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要坚持强力推进。(记者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