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殡葬事业的发展奉献力量
迎接新生命的降临,总是伴随着希望与喜悦,而为生命送行的职业却与噩耗与悲伤相连。就是在这个让人“敬”而“远”之的行业,市殡管所所长、殡仪馆主任王荣庆用一个共产党员的博大胸怀,12年如一日,任劳任怨,创新创业,为殡葬事业的发展默默奉献着。
1998年,市委、市政府决定进行以遗体火化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王荣庆调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负责殡葬改革工作。
当时,按国家二级标准设计建造,投资1550万元的融火化、殡仪、公墓为一体的殡仪馆土建工程完工后,由于缺乏资金,工程款都成问题,更不要说内部设施装修。眼看殡葬改革已经进入倒计时,王荣庆三天两头跑银行借贷。在他的努力下,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按时完成,1998年12月15日零时,以遗体火化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顺利实施。
由于传统殡葬文化根深蒂固,农村丧事中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依然盛行。同时,受“入土为安”陋习的影响,私建、扩建坟墓,骨灰装棺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王荣庆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宣传车深入宣传丧事新办的政策;另一方面建议市政府出台取缔丧葬中封建迷信活动的决定,与各乡镇签订《殡葬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殡葬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12年来,我市遗体火化始终保持在100%。全市434个村建起了生态墓地,骨灰集中存放率达到85%。同时,设立殡葬执法大队,在各乡镇和村建立民政殡葬专管员,开展乱建、滥建坟墓和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作。近年来,共查处违规案件962件,对31名阻扰公务和违规组织者进行处罚。
作为殡仪馆主任,王荣庆要求员工做到“急丧户之所急,想丧户之所想,体谅丧户的悲痛心情,尽量满足丧户的合理要求”。王荣庆还在馆内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物耗考核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保障丧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四公开,严格按政策收取合理费用,为丧户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殡仪馆运行至今共火化率遗体六万多具,实现无一起较大交通责任事故,无一起较大业务差错,无一起火化事故,而群众评议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2006至2010年,殡仪馆连续五年被评为嵊州市行风建设示范站所。
12个春秋,与殡改结缘;12年耕耘,撒下一路真情;12载拼搏,留下辉煌的足迹。王荣庆先后获得嵊州市先进工作者、嵊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所领导的殡仪馆先后获得浙江省民政系统首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等省市级荣誉。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王荣庆踌躇满志,又开始着手文化殡葬建设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