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但当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要承担4个甚至更多老人的养老责任时,无论在经济还是精力上,都给年轻人“难以承受之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表示,当社会变迁打破传统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基础时,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也必然发生变化。
不过,当中国人已经逐渐接受社会养老这一养老方式时,却又不得不面对日益突出的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根据报告,中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老年人口的1.8%,低于发达国家5%至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
对此,中国提出未来5年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这就需要养老床位需新增340多万张,建设任务艰巨。
专家分析认为,中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主要原因是养老行业属于投资大、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微利行业,民间资本参与意愿不强。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设施简陋、功能单一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为主、养老服务机构自由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方面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非营利性,重点接收孤寡、贫困、失能等无力进入民办养老机构的老人;一方面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模式,建设一批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养老院。
虽然中国在1996年颁布实施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15间年,中国老龄化社会以出人意料的速度迅速到来和发展,修改这部法律已势在必行。
这份报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尽快修改完善这部法律的建议,并强调了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