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为——
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权益
《1982年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强调:各国政府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便利。我国政府对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强调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充分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
老年人成为了基层社会事务的重要参与力量,他们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热情倾注到社区公共事务上,积极配合村(居)委会,承担了社区环境治理、治安巡逻、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邻里纠纷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全国老龄办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10年末,全国共有各级老年人协会40多万个,参加人数4389万人,其中村(居)老年人协会335480个,乡(镇、街道)老年人协会30413个,市(县)级老年人协会6672个。此外,其他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共有37193个,参加人数456万人。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从2003年发起的“银龄行动”,如今已扩展至全国,累计参加的老年志愿者达300万人次,受益群众2亿多人次,创造经济价值50多亿元。
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我国老龄机构积极参与老龄问题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地融入国际社会,促进了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升了老年人的国际影响力。
中国先后加入了国际老年学学会、国际第三年龄大学协会、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国际老龄联合会、国际老龄协会、国际助老会等6个国际性老龄组织。先后多次派团参加国际老龄组织会议,并主办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98北京老龄问题地区研讨会”、第八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中国老龄协会、地方老龄工作部门和老龄科研单位,完成了一系列国际性和地区性老龄问题科研项目。
回顾过去,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有老龄工作者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我国的老龄事业必将前途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