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外地就医需要办理什么手
1.在绍兴市内就医,门诊和住院应当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
2.在绍兴市外医院门诊就医,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
3.需要到绍兴市外医院住院治疗者须办理转院手续:由绍兴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提出转外地就医意见,由医院盖章确认,并需到社保局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嵊州市内医院开具的转院介绍信由医院直接上传到社保局备案。一次只能申请一家转外医院。
4.参保人员在转外地就医期间,确需转往第二家医疗机构时,应由转诊医院出具转院意见。
5.因病情危急先行转院或外出时急诊住院的,须随带急诊病历等材料,在7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6.就医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7.在省“一卡通”医院就医的,应当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在其他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每半年汇总到社保局报销1次。住院医疗费,须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到市社保局报销。
8.绍兴市外就医的转外自理比例:特约医院5%,非特约医院和未直接刷卡的1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住院医疗费用,增加5%的转外自理比例。
八、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衔接?
1.原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到市社保局办理职工医保中断手续,其中在单位参保的,由单位办理减员手续。
办理中断手续当月职工医保不缴费,次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办理中断手续当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当月缴费的,按全年个人缴费标准(不含财政补贴)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没有在当月参加居民医保的,按全年缴费标准(含财政补贴)缴费,缴费满3个月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如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到市社保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当月需缴费。其中通过单位参保的人员,由单位办理增员手续。
首次参加职工医保设待遇等待期3个月,在参保后第4个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待遇等待期间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待遇生效后原居民医保待遇中止享受。如当年职工医保再次中断,可再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九、咨询电话:12333。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