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走到车前,躺着的人利索地站起,拍拍屁股想走。
剑哥一把把他拉住:“什么情况?”
那人嘿嘿笑:“累了我休息下。”
外地人挤过人群,满脸激动:“我姓赵,陕西人,来买红叶李苗。按合同,我以每株一块二的价格收购长度一公尺以上、直径零点八厘米以上的红叶李苗十万株。装苗时,我发现部分秧苗没达标,他们自愿降价到每株一元,我想想来趟不容易,就认了。结果十万株收完,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又从地里挖了两万株苗过来,死缠烂打要我买去。我不肯,那人就躺在车前不让我走。还有这些人,个个穷凶极恶,好像一言不合就要把我打死。”
“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保障你人身安全。”剑哥说,“我陪你到旁边休息一下,让我们把事情先调查清楚,好不好?”
我把村干部老杨拉到一边:“谁带头?”
老杨把负责人老王喊来,对我说:“钱警官,我了解你,也不和你打马虎眼,事情确实和老赵说的差不多。今年苗木形势差,农民亏得厉害,能多卖点就多卖点。”
“再不卖掉,这些秧苗或许只能当柴烧。”老王愁眉苦脸,“没办法啊。”
我好言相劝:“强买强卖商品,可是违法的,弄得不好,还要坐牢呢。”
这么严重?老杨和老王一脸震惊。我继续说:“如果事情闹大,吃亏的一定是你们。另外,你们这么一闹,谁还敢来你们这买苗木,以后的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老王蹲下来默默抽烟。
我叹了口气:“先道歉吧,把事情缓和下来再说。”
我们几个走到气呼呼的老赵面前。老王低下头:“赵经理,是我们不对,开始不该以次充好,之后更不该耍无赖,我愿意代表大家向你道歉。”
看到老王姿态摆这么低,赵经理非常吃惊,良久才摆手:“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事情过去就算了。”顿了一下,又说,“你们也不容易,看两位警察同志的面子,如果价钱合理,我可以把那两万株收走。”
听到有商量的余地,大家都松了口气。
民警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及到暴力、威胁手段,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求利益最大化永远都是商人的终极目标,但做生意当以诚信为本,如果一味追求利润,忽略道德原则,非但事倍功半,还有可能因此违法犯罪,最终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