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13.做大做强科技型工业平台。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发展平台建设,着力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整合提升省级经济开发区,优化建成区,重点推进浦口新材料、新能源专项技术产业园区和三塘等新拓区块建设,努力把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特色产业强区、新兴产业基地、现代科技新城。建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形成接轨长三角的桥头堡、呼应环杭州湾产业带的新高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示范区。提升发展乡镇工业功能区,进一步强化产业集聚功能和综合配套功能。
14.建立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运行机制。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要求,整合现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建立一批覆盖主要产业、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大平台。在高新园区、科创中心等,建设一批区域创新服务平台或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鼓励以行业为依托筹建中国厨具研发中心、中国微电机研发中心、中科院广州地化所嵊州硅藻土研发中心。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和全方位的专家服务。出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具体实施意见,探索实行“创新服务券”等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建立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启动科创中心三期建设,进一步增强中心的孵化能力。
15.坚持引人、育人和用人并举。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理念,实施人才引进“零门槛”制度,完善人才柔性引进办法,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培育和凝聚一批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新生代企业家。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专业技工的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配置、企业主体的人才开发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和流动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七、着力完善创新体制机制
16.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资源要素市场化等改革,降低创新人才创业门槛,让有创意、懂科技的创新人才低成本创办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加快培养一大批科技企业家。积极探索“宽入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优化创办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的注册办理手续。鼓励支持浙商回归创办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嵊落户创业,鼓励科技人员以自主科技成果入股创办企业,以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申请设立科技型企业,其资本注册逐步实行“自主认缴”或“零首付”办理注册登记,出资两年内缴足。
17.完善政府科技投入和绩效评价机制。深入实施《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1个百分点以上,带动社会科技投入加快增长。到2015年,市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例在5%左右;本级财政人才专项投入占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比重超过2%。进一步明确财政科技投入方向和支持重点,优化投入结构,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进一步强化创新绩效导向,完善创新投入。财政经费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的整合、统筹和优化配置,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8.健全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扎实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民资充裕的优势,支持和引导民间资金创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建立创业投资退出渠道。积极探索吸引民间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投向人才创业的新路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有条件时设立科技银行。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创新,鼓励企业运用债务融资工具。探索建立一批政策性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公司,扩大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交易。探索建立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服务中心,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19.建立科技成果和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重点构建面向应用需求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与激励机制,完善政府奖励为导向、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的科技奖励制度。坚持分类评价激励,重点奖励对产业创新发展有实质贡献的科技成果和杰出人才。围绕人才培养引进、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重点环节,着力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规范用人单位对人才和职务成果的管理方法,提高技术要素在收益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企业吸引人才的激励政策,着力解决人才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人才住房、社保和子女教育问题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