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着力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20.强化组织领导。要增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跨越发展的大局意识,形成市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人大要依法加强有关科技创新的立法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加大监督力度。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创新服务,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政协要积极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建言献策。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妇女群众、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和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社团组织积极发挥独特作用,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局面。
21.完善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科技投入、人才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扶持自主创新,确保科技发展、自主创新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2.狠抓政策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创新驱动、科技创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创新驱动政策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导向作用,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变化的环境,制定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不断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
23.培育创新文化。加强对科技创新和优秀人才典型的宣传,有效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全民的创新热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开拓精神,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促使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科普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科普事业。切实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科学普及和创新培训,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中共嵊州市委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