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法宣传
【新闻延伸】
税源专业化管理主要内容
(一)全面梳理涉税事项,实现税源管理从“管户”向“管事”的转变。
对现有税源管理工作按属性进行分类,科学合理界定归类事项和内容。增强事项工作可操作性,增加即办事项,不擅自设定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下户审核(查),实施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对纳税人涉税申请事项原则上前移到纳税服务科(办税大厅)办理,减少流转环节,提升服务效率。
(二)优化各税源管理部门职能,实行按涉税事项分类管理。
将税源管理事项分为服务类事项、基础类事项、核查和风险管理类事项、税务稽查类事项四大类。分别由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稽查局负责全局税源监管事项。
纳税服务科主要负责纳税人发起的服务类事项管理,包括即办性服务类事项、内外流转性服务类事项、各类涉税申请的审核工作以及需经市局科室流转的审批类事项初审后的传递工作。
税源管理一科负责一般税源和个体(集贸)税源管理,税源管理二科负责重点税源管理。两个科室内设综合业务组和税收联络组,综合业务组负责基础性涉税事项和服务性涉税事项,税收联络组负责掌握、了解辖区内纳税人税务基础信息情况、税收通知的传达等工作。
税源三科内设综合调查组、申报审核组,分别负责内勤、综合业务及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等工作。
税源管理四科负责全局核查类事项和风险管理类事项的管理。内设综合业务组和稽核评估组,分别从事风险诊断书的接收、分发、纳税评估案件审理及核查类涉税事项管理、风险防范、日常纳税评估等工作。
(三)优化税源管理岗位职能,实行科学管理。纳税服务科调查审核组、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等部门,取消一对多固定岗位,实行团队管理。对调查审核事项、核查类事项和风险管理类事项,打破地域、行业等界限,全面实行派工制。
【图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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