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计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自查(9月底前)。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扬尘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街道、管委会工作责任。
(二)执法促改(10月-11月)。各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对建设施工工地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明确整改要求和措施。市扬尘治理办公室组织公安、城管、建管、路政等职能部门加强执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现有施工现场车辆运输进行重点巡查,发现有抛洒滴漏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严肃经济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整改不力,仍然我行我素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或停建。
(三)总结提高(12月)。12月底,市扬尘治理办公室将召开一次全市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汇报会,全面总结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行动。成立扬尘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真正形成市里统一指挥、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
(二)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治理责任。建设单位和有关企业是扬尘治理工作的主体,要切实抓好扬尘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扬尘治理工作安排,把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建设企业和责任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引导车辆修理厂为工程运输车辆提供价格实惠、制作规范的改装服务。
(三)加强宣传发动,鼓励有奖举报。要充分发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市内设立扬尘治理有奖举报电话:83026909;公安局:110;数字城管举报电话:12319。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对第一举报人奖励200元。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扬尘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扬尘治理管理,确保扬尘治理大检查落实到位。扬尘治理办公室要加强考核,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完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