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所,竺某就忙不迭迎上来:“钱警官,投案自首能不能从轻?”
“可以减轻。”
竺某茫然:“从轻和减轻有什么区别?”
“比如你原本拘留十五天,有从轻情节,最多降到十天;可以减轻的话,直接降到十天以下。”
竺某很高兴:“那我要投案自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必须如实供述你的违法行为,不得有任何隐瞒和欺骗,否则不能算是投案自首。”
竺某咬咬牙:“我一定实话实说。”
他开始自述——
昨天下午,和我有纠纷的徐某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样才能不盯住他办的砂场上访。我很奇怪,说你盗窃国家资源,我肯定要上访直到事情解决。
过了会,朋友王某开车来带我,说徐某想和解,让我去吃饭。
当时徐某态度好得出奇,一个劲敬我酒。等我晕晕乎乎,徐某又说起让我不要老是举报他,他办砂场不容易。我说你给我点好处我就不去。他说要多少,我随口说你每天赚这么多,几万元总要给我的。
我本来是想恶心徐某一下,没想到他马上从包里拿出三万块钱塞给我。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缘故,我觉得当时他两眼绿幽幽的,像吃人的狼。我酒被吓醒了,抖抖索索地在三捆钱中各抽了一张,说有口饭吃就行。徐某很失望,但也没多说。
接下来他看我的眼神又带上平日里的凶光,我借口喝多离开了,王某阴着脸要送我,我也拒绝了。
回到家翻来覆去睡不着,越想这事越觉得奇怪,就一大早到派出所来“投案自首”了。
“你吃饭的地方在哪里?有视频摄像头吗?”我问。
“在徐某家客厅里,有摄像头的。”
“假如,我说假如你真的拿了三万元,那你的行为应该属于敲诈勒索并且数额巨大,最多可以判十年。关键还有视频和证人,你赖也赖不掉。”
竺某一阵后怕:“那我现在怎么办?”
“现在因数额较小,你的行为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根据《治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徐某设计陷害我,我可以告他诬告吗?”
“坦白说,查证难度很大。毕竟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另外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你自己行得正,坐得直,不信天上掉馅饼,也没有人会来害你。”
民警提醒:某“讼棍”律师曾说:“法律不保护弱者,只保护懂法的人。”这话虽然不对,却不得不承认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类似情况。有知识的坏人只会造成更大的恶。希望大家懂法,更要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