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把我拉到派出所干什么!”俞某气冲冲地说,“这几天摘桃形李这么忙,我要向你们算误工补贴。”
同事剑哥说:“补贴别想了,多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
“证人义务作证,要求误工补贴合理。”我解释,“你作为违法嫌疑人,肯定没有。”
俞某大声说:“我做错了什么,我什么都没做错。又不是我打人!派出所乱抓人,我要告你们。”
我站起身:“你坐着冷静一下。依照法律规定,常规传唤询问是八小时,如案情复杂或适用拘留,询问最长为二十四小时。”
四个小时后,我们回到办案区,俞某态度明显转变:“警官同志,难道几句闲话也违法?”
剑哥说:“因你涉嫌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所以传唤你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一开始我们就告知你了。”
“韩某四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我怎么能算教唆呢?”
“因口角纠纷,韩某被王某推了一把后仰天摔倒在水渠里。由于群众劝阻,两人没再起冲突,下午也一起在厂里干活,基本和好。当天晚上7点,韩某来村小店买香烟时,你和他说了什么?”
俞某低着头,沉默不语。
剑哥说:“我们已经求证当时在村小店里的多位村民。不是说你不配合,我们就无法处罚。”
俞某苦笑一声:“我先问他,昨天是不是被老王推到水沟里;然后说他这人没本事,太老实,总要被人欺负;最后他问我是不是要去打还,那我说肯定要去,男人这点魄力、这点面子都没有,还叫什么男人。”
我说:“那你应该知道听了你的话后,韩某真的去找王某打架,双方都受了伤?”
俞某笑了一下:“我想搞点热闹出来,鼓动了几句。我真不知道这也算违法!”
我说:“《治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剑哥补充说:“所以即使你没打人,也属共犯。如果调解不成功,你也要受到治安处罚。另外万一王某伤势构成轻伤,你还可能要接受刑事处罚。”
民警提醒:社会上总有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人,打着关心他人的幌子,动着看好戏的心思,上窜下跳,叽叽喳喳,粗看是一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热血模样,可你真要听他们的鼓动犯了错,再找他们帮忙,立刻推三阻四。希望大家做事三思而行,否则让家人伤心,朋友担心,小人开心,就得不偿失了。